一、下列人员将在评先、评优、入党、晋级时予以优先考虑:
1、能积极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卡的人员。
2、能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内容提供优质服务的人员。
3、积极参加创建活动知识学习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,考试成绩优秀的人员。
4、在“岗位练兵”“技术比赛”中成绩优异,表现突出的人员。
5、积极参与各种主题活动,且表现突出的人员。
6、积极向科室提出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的合理化建议且办法有效可行的人员。
二、下列人员将予以批评教育,严重者将予以通报批评,甚至调离现岗位。
1、对创建活动消极怠慢的人员。
2、不按服务承诺内容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。
3、不参加创建活动知识学习及相关规章制度培训,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
4、在“岗位练兵”“技术比赛”中成绩不及格又不努力的人员。
5、服务态度差、用语不文明,甚至与患者发生吵架、打架等人员。
6、违反医院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,以及被单位效能告诫的人员。